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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论坛成功举办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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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7日,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论坛在线成功举办。本届论坛是2022京津冀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配套法律论坛,由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国际商会、天津市贸促会、天津国际商会、河北省贸促会、河北国际商会共同主办,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承办。

本届论坛主题为“更好发挥商事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指导处处长邓宇,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席蔡晨风,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群出席论坛并发表致辞。

邓宇处长表示,举办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论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具体举措,也是一次高端的国际商事调解的交流研讨会,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对于国际商事调解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动力,总结交流商事调解的经验成效;要以落实司法改革的任务为抓手,不断的完善商事调解制度体系;要以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全面提升商事调解的法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指导处处长邓宇)

蔡晨风主任表示,论坛从第一届开始就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战略,聚焦三地商事法律服务创新,已经成为京津冀三地商事法律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本届论坛主题为“更好发挥商事调解,在多元化解决纠纷中的作用”,题目很及时、很必要。未来贸促会调解中心愿与京津冀三地各相关机构一道共同加强调解宣传、共享调解资源,分享调解经验,共同为完善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调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席蔡晨风)

 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群表示,举办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论坛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推进京津冀三地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商事调解制度研究、推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推动商事调解工作发展的具体内容。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政治引领,把握三地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的使命担当;二是要坚持凝聚共识,抓住商事调解发展的历史机遇;三是要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调解资源要素的一体流动。

(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群)

随后,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室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刘敬东,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首席执行官全会民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共同聚焦《新加坡调解公约》生效以来,中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以及新加坡商事调解实践,探讨如何让国内商事调解与国际调解公约相适应,进而推动商事调解在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中发挥更大作用。

刘敬东主任表示,《新加坡调解公约》对于我国改善营商环境、推进“一带一路”高水平建设都具有重大的作用。中国作为一个东方的调解大国,要在制度、规则、标准等方面的开放积极作为,尽快批准《新加坡调解公约》,尽快推动中国商事调解法的出台,完善商事调解法律制度。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室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刘敬东)

全会民执行官介绍了新加坡调解制度的发展、新加坡调解公约、2022年新加坡调解的新发展,例如,越来越多领域的争端解决都开始诉诸调解方式,包括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知识产权领域、风投领域等领域,调解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愿与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调解事业发展,迎接调解事业的黄金时代。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首席执行官全会民)

论坛还设有“我国商事调解现状与未来,机遇与挑战”主题沙龙环节,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处长熊飞,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处长、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李福华,京都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合伙人张利宾,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项目主管齐宸博士,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主任武凤玲,河北省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孙保国等7位专家先后发言,围绕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方向、调解实践分析、诉调对接经验、调解典型案例分享、我国商事调解在与新加坡调解公约对接中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熊飞处长表示,商事调解立法要考虑立法的条件和时机,研究立法的内容和形式。为此,司法部积极推动商事调解政策制定、组织建设、国际交流、理论研究、地方探索实践,为建立完善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创造条件。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处长熊飞)

王芳副秘书长表示,针对当前纠纷主体对抗思维强的问题,建议积极倡导适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同时引导企业将有纠纷先调解写入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另外,目前商事调解收费问题导致很多优秀法律人士和商事人士没有进入到商事调解人才服务队伍来,建议建立一支优秀的调解人队伍,及时修改商事调解规则,注重吸收国外商事调解成功经验、国际通行调解规则。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处长、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

李福华法官表示,当前,全社会调解组织的调解力量和承载力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调解方面的法律、组织保障、流程机制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从法院角度,调解迎来了战略发展期,一方面,国家已经将多元解纷工作提升为国家战略,另一方面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也为调解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李福华)

张利宾律师表示,企业对于商事调解的需求大,都希望低成本、高效的解决问题,但有两方面担忧,一是担忧目前缺乏有专业性、中立性的调解员能够称职做好调解工作,二是对调解程序规范化的担心。

(京都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合伙人张利宾)

齐宸博士表示,调解基于自身的高度灵活、友好便捷,以及成本效益等诸多优势,历来被广泛认为是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争端,利于继续维持当事人各方商业关系的争端解决方式。《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出台标志着国际商事调解正从实践中的野蛮扩张、规则上的百花齐放,进入到国际法律机制制度化与统一化的新阶段。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项目主管齐宸博士)

武凤玲主任生动地介绍了多起调解案例,提出对调解员本身的职能边界、建立监管账户等问题的思考。孙保国部长分享了其在实际调解过程中对调解理念、调解策略、调解工具的看法和理解。

  (天津市贸促会商法中心主任武凤玲)

(河北省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孙保国)

在互动交流环节,熊飞处长介绍了司法部对于做大做优商事调解工作的保障措施,以及对于推进商事调解立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李福华法官从法院角度分享了如何促使更多当事人主动选择或接受调解的有关看法,以及对调解市场化运作的有关考虑;张利宾律师就如何提升企业对商事调解的认可度提出了具体建议;王芳处长介绍了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进一步探索、引领、推动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有关工作计划和安排。

最后,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对论坛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商事调解的独立价值应当得到重视,立法、司法各个方面对于商事调解在中国的发展和保障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呼吁各方各界共同努力,让商事调解的发展在中国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

论坛采取线上方式举行,共逾500人在线收看。